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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zh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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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(1)
提问时间:2011-9-22 14:49:00
包工包料工程的发票问题
请教问题:老板以个人名义和一承包商的经理签份工程合同,包工包料,合同里备注包工包料,代收代缴营业税.结进度款时,先拨的是材料费,老板手上有两个公司(一个建材,一个劳务),请问那样发票(材料和劳务)分开提供给总承包商,可以吗?会不会到时候出现要把材料款补营业税?(增值税和营业税问题)
还有个问题是:为什么拨材料款时,明明我们公司开材料发票给他,而他们还要扣下税款,这不是变成交双重税吗?请赐教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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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ydg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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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:2011-9-24 11:3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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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签的是工程合同就应该提供建筑安装发票,不能分别提供材料票和劳务票,否则和合同不符,另外材料部分要交一次增值税,还要交一次营业税,增加了企业税负。
拨材料款时扣税是对的。
来源: 会计问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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